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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监督管理条例

出借股票账户的法律后果 借用股票账户的行为属于违法。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相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

出借股票账户的法律后果

借用股票账户的行为属于违法。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相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法律主观:借用股票账户的行为属于违法。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相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法律分析:借用他人股票账户可能被处罚,出借自己的股票账户给他人使用,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旧的证券法中,没有对于出借股票账户有要求,但是在新的证券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五十九条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出借证券账户是违法的。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以下关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说法...

1、本题考查对证券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方面的要求。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1)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2)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1/5以上;(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证券公司被要求“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不得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此要求与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一致。

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应当经2/3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1)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题考查对证券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要求。

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限定性的最低五万元,非限定性的最低十万元。专项资产管理的可以是定向的也可以是集合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使用实名证券自营账户。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公司的员工吗?

总之,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通常被认为是证券公司的员工,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资质,并为客户提供证券买卖的相关服务。

《证券法》第137条明确指出,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因此,在我国,证券经纪人是以法人的形式存在的。

经纪人是证券公司的非正式员工,证券公司不给经纪人交5险,也不发基础工资,只给他们佣金提成,不过经纪人的佣金提成比客户经理高。

经纪人不是,客户经理是。但是客户经理也只是有劳动合同而已,实际上完不成任务一样会被开除。对于新人来说 ,经纪人和 客户经理 都差不多,都需要考核。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第三条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2、本规定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3、代销信托业务的对象是境内。《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公司代销多种金融产品闸门正式打开,按照《规定》,证券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应当是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

4、【答案】:D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推介中,不得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5、资管新规规范了代销金融产品的要求,明确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此前,管理部门已允许证券公司从事代销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

6、《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九项明确:证券经纪人不得有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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