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司法解释4条
- 保险
-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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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 1、您好,2015年11月26日上午10时,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
1、您好,2015年11月26日上午10时,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回答记者提问。
2、该条同时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可以按合同给付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赔偿保险金是违法的。
3、订立保险合同时非法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才有效,如果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但符合法定情形依然有效。
4、一般中途退保,保险人都是将全部保费扣 除应交保费之后,再将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
5、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保险法司法解释四
1、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相关问题。
2、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根据《保险法解释(四)》第2条规定:“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四”)正式发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毁损灭失直接影响投保人的经济利益视为投保人对该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如果投保人追认该保险合同的,则合同成立并有效。
保险法司法解释
保险法司法解释是指对保险法中的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以解决保险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发布,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对外发布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等内容。该《解释》共21个条文,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是否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由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法全文司法解释四
1、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四”)正式发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全文
1、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四”)正式发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相关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释四为,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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