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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如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1、【答案】:A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1、【答案】:A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2、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进行申诉复议,行政相对人只能先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结果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第一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纳税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应注意,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该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税务局不服找谁行政复议

1、对税务局不服,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部门(单位)做出复议。依法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分局,复议机关是市局。除此,视为属于市局自身的执法行为,复议机关是市政府。国税局属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2、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3、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正面回答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更高一级行政单位申诉。

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

1、⑤对国、地税(稽查局、税务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三)复议申请。复议申请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的开始。

2、纳税人行政复议的申请:(一)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二)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复议受理审查。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4、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5、第一,申请人应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 担保人 及其他税务争议当事人。

6、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1、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2、第一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纳税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应注意,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该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答案】:B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因此,对于县国税局作出的税收有关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向市国税局申请。

6、【答案】:B 选项ACD:都为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应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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